为确保官网2021年度(第二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指导员竞赛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竞赛的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举办官网2021年度(第二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75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现就2021年度(第二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指导员竞赛报名通知及比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竞赛主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技能强市我先行
二、竞赛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次竞赛活动。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财政局、官网总工会、共青团官网委员会、官网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二)承办单位
明升体育
四、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具有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力人员)及以上,持有职业指导员、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命题范围: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本次大赛以三级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命题范围。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方面,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竞赛名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
理论考试分A、B两套试卷,开考前,由竞赛组委会随机抽取一套为正式比赛试题。
六、参赛流程
(一)初赛选拔
1、各参赛单位可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有关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推荐参加决赛人员。
(1)请参与决赛的人员于2021年12月10日09:00至12月17日16:00登录。填写《官网2021年度(第二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报考者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者须在12月17日17:00前登陆报名平台()查看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参赛者在12月22日-24日9:00-17:00登陆报名平台()前往会员中心打印准考证。
(5)请报名成功的参赛者加微信群
(二)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采用统一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份。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参赛选手以书面答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相关知识。
2、理论考试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1年12月25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址: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3楼(官网蜀山区新产业园湖光路1201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2期2栋)
(3)参赛选手持笔试准考证、交纳与报名表同底2张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竞赛工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4)参赛选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请各位参赛选手仔细阅读《理论考场规则》(详见附件1)。
(三)实操考试
1、理论考试结束后,排名前20名的选手直接晋级到第二场实操考试。
2、实操比赛为现场展示,满分100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包括个人展示(6分钟)、评委问答(4分钟)、情景模拟(10分钟),主要考察选手的专业实操能力、表达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不能按时参加实操的人员,取消其实操资格。
3、时间:2021年12月26日, 具体时间以实操通知书为准。
地址: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3楼(官网蜀山区新产业园湖光路1201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2期2栋)
4、参赛选手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和实操通知书进入参赛考点。
5、请各位参赛选手仔细阅读《实操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四)评分方式
1、理论知识的成绩评判由承办单位技术评判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2、操作技能成绩依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现场评判员的赛场记录,由评判组集体确定成绩。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实操两项成绩累加排定,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综合成绩仍然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名次原则不并列。
4、参赛选手只参加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一项比赛,只载入成绩,不计名次。
七、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三名,三等奖为第四至六名,名次原则不并列。
前六名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官网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的奖励。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官网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官网金牌职工”称号。本次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获得一等奖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官网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一等奖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官网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对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按规定晋升技师(二级)或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的其他选手,可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各类荣誉证书印制费用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承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办证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八、纪律处罚规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做如下处罚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赛项执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4、承办单位应制订保密制度和纪律,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采取保密管理措施。对违反工作守则的人员,经赛项执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5、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确保竞赛结果公正公平,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自行停止比赛的,按弃权处理。
十、疫情防控须知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请参加考试前自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14天内有外省出入记录的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个人行程卡查询路径:“中国政府网”-“疫情服务”选项里点击“疫情防控行程卡”-输入手机号码,查询本人在疫情期间14天内到访信息。
3、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4、进入考试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聚集。
5、考试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考试当天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7、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遵守属地相关防疫要求及管控政策。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其专业测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按原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51-65251925
十一附件
附件1:《理论考场规则》
附件2:《实际操作考场规则》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理论考场规则》
1.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单人单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赛选手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对号入座、不得任意更换座位。参赛选手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监考人员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人员进行检录并向参赛选手宣读《考场规则》。逐一检查参赛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姓名、照片和座位号。
2.参赛选手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中性笔以及黑色2B铅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U盘、硬盘、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以及书本、笔记纸张、背包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应在开考前,上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3.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在答题卡答题时,须用2B铅笔涂写,要按要求涂写清楚。答题卡与答题纸其他区域不得出现参赛选手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等其他个人信息,否则,作零分处理。
4.若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题意、作答方法等问题。
5.理论考试到结束时间,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必须将试卷、答题卡翻至反面放在桌上,经监考老师检查、清点、收卷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6.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一经发现成绩作零分处理,并取消比赛资格。
7.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凡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2
《实际操作考场规则》
1、参赛选手于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实际操作考试。面试当日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手机、有接收功能的手表、电子书等)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实操考试前,考生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在考生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参加实操考试的顺序;实操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实际操作考场。
4、实际操作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没听清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5、每位参赛者的参赛时间为2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不得超时。
6、参赛者的实际操作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由记分员当场向考生公布。参赛者在实操结束后可留在考场内旁听。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8、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实操资格或实操成绩无效。
附件3: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14日内没有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14日内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三、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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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9日